1.成果转化意向商谈(完成人团队、成果承接方or投资人、产业集团)
2.无形资产评估(遴选机构名录中任选之一)
3.完成人团队申请(成果负责人填写申请表、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页,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系统填报)
4.院系科研秘书审查(科研秘书)
5.院系审核(院系主要负责人,或院系科研负责人、附院系决策意见。说明:作价投资涉及所有权变更,属于国有资产处置,应根据各院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)
6.转化办根据分级权限审批(协议定价公示15日)
7.签订作价投资协议(完成人团队代表、成果承接方or投资人、产业集团)
8.各方履约
完成人团队申请,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》,从本站“资料下载”栏目下载。